河南省全面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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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刘晓波)8月16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省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工作。
我省从2018年起就开始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工作。“这次是在总结前期新型职业农民一步到位直评副高级职称和漯河市开展初、中级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在全省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工作。”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仅有高中学历的赵海,就是前期我省开展的新型职业农民一步到位直评副高级职称的受益者。
2012年,在外出经商多年后,赵海返乡创业,创办了洛阳明拓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发展设施农业。这些年他研发出农业智慧物联网系统,农业生产成本降低了20%左右;自主培育了葡萄新品种“绯脆”,抗病性强、一年两熟、营养价值高,产品远销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高端超市,亩均收益超过4万元;主持完成了洛阳市蔬菜水肥一体化试验示范推广项目,获全省首届新型高素质农民创业创新大赛一等奖,并“一步到位”,被破格评上高级农艺师。
评上高级农艺师有啥好处?“一个直观的变化是出去讲课课时费更高了。”作为全国共享乡村振兴实践指导师和河南省高素质农民培训讲师,赵海坦言,之前出去讲课,由于没有职称,只能拿最低等级的300元,现在他可以获得2000元的课时费。
“课时费涨了只是其次,我更看重的是国家、社会对农民这个职业的认可和肯定。”赵海说。
据了解,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设置初级、中级、副高级三个级别,初级职称名称为助理农艺师(新型职业农民),中级职称名称为农艺师(新型职业农民),副高级职称名称为高级农艺师(新型职业农民)。专业包括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生产加工业、农业社会化服务业四大类。
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要在全省铺开离不开政策激励。《通知》指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带头人取得新型职业农民职称的,可作为评选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等的重要依据,在创业之星、优秀创业项目、创业创新竞赛、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等评选认定中予以倾斜。获得新型职业农民职称的可优先纳入乡土专家库、农民培训师资库,作为培养、扶持与服务的重点对象,在区域人才选拔、政府表彰奖励、基层干部选拔等方面优先考虑。
“政策激励是这次《通知》的最大亮点。”在赵海看来,政策激励措施还要进一步明确,要拿出真金白银激励新型职业农民本人和所在企业进一步发展。据他了解,浙江将有实战经验、获得副高级职称的新型职业农民聘任到涉农高校当导师,宁夏对评定的农民高级农艺师奖励1万元、中级奖励7000元、初级奖励4000元。
当前,农民正在由“身份化”向“职业化”转型,通过职称评定,会让更多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土专家”“田秀才”“乡创客”扎根农村,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